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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集团内12家公司入围国务院国资委“首批报备的评估机构库”

发布时间:2012/2/21  点击:27928次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截止2011年12月31日,国资委共收到44家中央企业报备的评估机构库选聘名单。根据《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规定,国资委公布了首批报备的评估机构库名单。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内12家公司首批入围评估机构库(名单附后)。
    2011年5月28日,国资委颁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根据该指导意见,中央企业选聘的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二是,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三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该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身及其各级子企业规模、区域分布、资产评估业务特点等,结合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执业质量、执业信誉、技术特长、区域分布等因素,建立适应本企业各类评估业务需求的评估机构备选库。中央企业确定评估机构备选库后,应当在本企业公告备选评估机构名单,并在公告期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备选评估机构名单及选聘情况报送国资委备案。国资委根据备案情况,将中央企业备选评估机构名单在国资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首批报备的评估机构库,共有433家评估机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的31个省市自治区,涉及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
    该指导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应当根据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和企业评估业务需要,对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时应当根据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备选评估机构予以一定比例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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