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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范树奎:完善1+X证书制度试点 助力职教改革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3/5  点击:5174次    

来源:财会信报

 

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位置。

 

《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方案》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二是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三是促进产教融合。四是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方案》颁布以来,“1+X”证书制度作为职业教育改革重大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但在X证书制度试点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范树奎具体指出,首先,X证书制度试点的教育经费预算不明晰,所占比重较低,证书实践类教学经费投入结构化失衡。证书考培费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不明确,支付进度缓慢,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效用不够显著,影响证书制度试点推进积极性。

 

其次,《方案》中明确“建设多元办学格局,着力激发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而企业作为培训评价组织是职业教育新生事物,是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制定者、考培实施者、治理体系优化者,成为了参与推动职业教育主要力量,但相关支持政策尚未出台,特别是办学主体和培训资质认定缺失,一定程度上导致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再者,培训评价组织参与学习成果及学分转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证书培训评价组织超过301家,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学习过程、成果认证和学分积累与转换迫在眉睫,不同专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内部转化机制是实施过程的痛点和难点,对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导致行业企业缺位,参与标准、课程互认互通等学分认证体系的环节较薄弱。

 

此外,教育部X证书的初中高级证书与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五个等级在含金量、企业认可度方面的等效存在问题,两者技能层次无法有效对应,特别是取得X证书的非在职人员进入企业不能直接参加相关工程师或技师的评审,对X证书社会化推广及未来发展空间挑战巨大。

 

为更好地完善“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树奎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调整教育经费预算机制,提高X证书占院校基本教育教学经费预算比例,积极鼓励院校提质培优计划专项经费增加单独列支,提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能,加强证书实践教学投入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X证书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二、规范培训评价组织管理制度,采用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企业办学主体的核心作用。即从职教改革的提质增效维度出发,规定认证标准,严格遴选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办学主体资格和培训资质,例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高新企业,可酌情考虑先行确认其合法性,加快多元办学主体制度探索。

 

三、加快推进内部学分转化机制,在国家规定课时标准基础上,培训评价组织作为重要主体参与构建学分互认模型,从岗位技能角度参与学分认定标准,积极发挥证书课程融合的主导作用,协同院校制定专业一体化教学方案,将课程设置、X证书培训、社会化培训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之间进行有效融通衔接,填补转化机制的核心环节。

 

四、建立健全X证书考核培训费用管理制度,统一支付,统筹监管,提质增效。证书培训、考核费用由学分银行或教育部搭建的培训评价组织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支付,通过教育部专项资金集中支付方式,并引入自动中央结算制度,由学分银行负责统筹监督管理结算,定期报备,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五、与人社部技能评价体系挂钩,落实证书等效机制。X证书相应等级与人社部五级评价体系需明确对应,持证人员应享有人社部技能等级的同等待遇,行业企业应按照相应的技能等级进行评定、认可,在薪酬和晋升等方面同等对待,具有同等效力,提高X证书专业化和社会化属性,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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